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被确定为离境退税商店
时间: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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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商务局、流通行业办积极组织发动和严格遴选上报,日前,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招远市首家离境退税商店,这对促进入境旅游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境外旅客可申请退税,但需满足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四项条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即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11%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退税代理机构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今年3月,烟台市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试点城市,“离境退税”工作正式启动。同时,代理机构、退税场所的认定、退税商店的遴选等相关工作也相继开展。此次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被批准成为招远市第一家离境退税商店,这也将进一步刺激入境游客来招远旅游消费,有力推动招远旅游业的发展。目前,该商城相关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作也已结束,可正式办理离境退税业务。
按照相关规定,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由退税代理机构为购物者办理退税。
(刘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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